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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为了一起涉黑案件撰写了45万字的审查终结报告,只为案件能得到公正判决;曾为了一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量刑驱车300多公里多处奔走,只为让少年重新回归正道……她便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何彧民。
从公诉人,到国家监护人,再到公益诉讼起诉人,何彧民用心用情办铁案、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法律监督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她还获得了“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称号,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门型人才,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扫黑除恶的“先锋者”
“办理涉黑案件,一定要有三颗心,决心、细心和专心。”何彧民解释,涉黑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案件事实证据复杂,涉及的罪名广,要有钻研、不放弃的精神,才能办成一个铁案、好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百姓方能安居乐业。
何彧民在办理胡某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撰写了45万余字的审查终结报告,以及2万余字的公诉意见和17余万字的庭前预案。该案件开庭时间长达53天,法庭辩论将近266小时,成为迄今全省开庭时间最长的涉黑案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何彧民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班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机制,介入涉黑案件引导侦查36件,指导全市审查起诉涉黑案件68件。其中,她指导的赖某飞涉黑案入选“广东省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因工作突出,何彧民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她所在的市扫黑办被评为“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未成年人的“护航者”
除了办理大案要案,何彧民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领域屡建奇功。为了办案中更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她还利用业余时间考取了中山大学心理学硕士。
在一起案件中,鉴于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何彧民和其他办案人员提出了对该名犯罪嫌疑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但是,由于这个孩子的户籍在外地,当地的社矫机构以社矫人员饱和、没有能力监管为由不出具接收函。
为此,何彧民等人多次驱车300多公里来到了这个孩子的户籍所在地。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协调,最终得到了社矫机构的支持,法院也采纳了她们的量刑建议。后来,这个孩子顺利通过了社矫考验期,还发短信向何彧民表达感谢。
此外,何彧民还建立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救助保护机制,推动全市建设15所“一站式”取证办案区;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多元帮教矫治机制,推动全市建设社会观护基地31所;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优化普法产品,推出广州未检形象代言人“未小羊”,受众约1220万次;因工作出色被高检院抽调参与编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等。
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公共利益,可能是我们头顶的蓝天,脚下的土地,也可能是我们吃的一粒米,喝的一口水。”何彧民表示。2022年,何彧民从刑事检察部门调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成为一名用脚步丈量城市的公益诉讼起诉人。
在何彧民指导和带领下,全市两级院检察官组成专业化办案组,成功办理了全国首宗由基层检察院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5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同时,她还致力于搭建跨部门公益保护衔接协作桥梁,建立了“河湖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推动建成全省首个国家湿地检察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公益诉讼联合观察站。
从一名“启航者”成长为“续航者”,何彧民又以“领航者”的身份,先后培养出侦查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省业务标兵共9名,所带领的集体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多个荣誉称号。未来,她也将继续以“续航者”“领航人”的身份,把担当刻在心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