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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起诉费应当是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民间借贷的有效起诉期是三年,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其诉讼时效适用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的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找法网提醒您,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是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