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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用人单位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举报者的基本资料。然后去用人单位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用人单位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相关资料图)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至300元,如果劳动者胜了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1.法律快车提醒您,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2.《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