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我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正文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是哪些

问法 2023-08-17 02:29:11

一、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是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这与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同的。两者所不同之处在于,本罪的侵权具有间接性,即对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犯是由非法复制、出版或者其他制作行为直接造成的,行为人的销售行为只不过是前述直接侵权行为的延续,或者说是对直接侵权行为的一种帮助。也正因如此,其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权罪相对要小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本罪的对象是侵权复制品。所谓侵犯复制品,依本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擅自出版的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末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销售是本罪客观行为的具体内容,销售仅指将侵权复制品向消费者出卖,非销售营利行为不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主体应该是指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如果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自己实施销售行为的,构成侵权著作权罪而非本罪。当然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也可能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共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非本罪。主观要件。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这就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仍进行销售的才能构成本罪。明知包括明知必然是和明知可能是两种情况,只要行为人有其中之一情形的,就可认为其属于明知,不能把明知局限于确知,以免放纵犯罪分子。对于明知的认定,不能仅凭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全案情况尤其是侵权复制品的来源渠道、行为人进货与销售的价格等客观事实来综合分析判断。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并不知道属于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的,不构成本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作品的行为。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根据该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打击的行为是复制发行行为,而且复制和发行属于被打击的并列行为。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打击对象是销售相应作品的行为,行为人没有出版、复制发行行为。通俗讲,就是行为人明知属于侵权复制品而销售的行为才构成本罪。但如果行为人既有复制发行行为又有销售行为应当如何行罪处罚呢?

首先根据吸收犯罪原则,主行为吸收从行为、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以及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所以,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的,则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但是,若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的,则属于数个行为,应当分别定罪而进行数罪并罚。

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自然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标准,依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为: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数额较大的,不构成本罪。依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复制和销售侵权复制品为同一物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非同一物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最近更新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是哪些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成立条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
侵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罪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
婚后共同还的房贷,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共同还的房贷,离婚的分割方式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无法协商
邻接权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邻接权著作权的区别有主体不同、保护对象不同、内容不同以及受保护的前
沪宁沿江高铁开始试运行 全线开通运营进入倒计时 记者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获悉,16日,随着G55301次列车从南京南站
传统织染绣精品亮相北京景山公园 连接打通艺术与生活 “锦绣中华·紫禁之巅——传统织染绣艺术与生活展”14日亮相北京景...
法治甘肃网 | 打造平安好“枫”警——天水武山城关派出所倾心守护辖区“烟火气”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天水市武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多措并
陇南市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徽县汇报会召开 8月14日,陇南市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徽县汇报会召开。市委第三督察组副组
借呗逾期为什么备用金不能用了-借呗逾期为什么备用金不能用了呢 借呗逾期为什么备用金不能用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借
中信现金分期电子卡怎么算逾期- 中信现金分期电子卡是一种常见的消费信贷产品,它可以让用户在消费时享
有逾期记录还能不能办理抵押贷- 标题:有逾期记录还能不能办理抵押贷?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
支付宝逾期10万还不上怎么办- 支付宝逾期10万还不上怎么办?支付宝作为我国领先的移动支付平台,在人们
批捕令是寻衅滋事是否还可以取保候审? 一、批捕令是寻衅滋事是否还可以取保候审?批捕令是寻衅滋事还可以取保
全国生态日|湖北各级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法护绿水青山 自制吸螺船,捞了600公斤螺蛳;猎捕夜鹭33只,卖了2万余元;水利和湖泊
便民!孝感市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事联办 “只需在公证处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再不用来来回回...
​罗小云在新余宜春吉安调研:因地制宜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8月14日至15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罗小云在新余、宜春、吉安调
360逾期一天征信会有记录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用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征信,作为
老公出轨后提出离婚怎么办 现如今,在婚姻关系当中一方出轨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人自己出轨了,反
离婚时1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时1周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夫妻离
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
公安机关怎样鉴定笔迹的 一、公安机关怎样鉴定笔迹的公安机关会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1、由一方
房产证抵押能用公积金还吗 房产证抵押能用公积金还吗不能,住房公积金不能用来还抵押贷款等消费贷
委托合同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
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专利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享有以下
花呗逾期会影响我补办身份证吗- 标题:花呗逾期会影响我补办身份证吗?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人们逐渐依
公司股权对外转让有哪些程序与影响 一、主要观点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一)成立生效说:《合同法
捡到手机不还属于不当得利吗 捡到手机不还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取得的财产没有合法的根据并且
信用卡逾期被银行起诉了还能协商吗 信用卡逾期被银行起诉了还能协商,信用卡逾期的后果是支付逾期滞纳金和
永泰法院:以练代训强素能 共筑防线保安全 为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整体能力,保障人民法
连江法院举行敖江湿地司法保护山堂村示范点揭牌活动 为加强对湿地的保护,近日,连江法院联合连江检察院、东岱镇政府在东岱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3-03-29 16:54:32

    小额担保贷款有什么用途?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 2023-03-29 16:54:32

    小额贷款如何贷?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工行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 2023-03-29 16:54:32

    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买车与全款的区别是什么?贷款买车手续费一般是多少?

  • 2023-03-29 16:54:32

    怎么应对高利贷行为?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款利息怎么算?

  • 2023-03-29 16:54:32

    申请无抵押贷款的方式有哪些?北京企业无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