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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但结婚证丢了可以先申请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也可以补办结婚证,再进行诉讼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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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主要为以下几项: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办理离婚,不涉及财产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和申请费。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
起诉离婚应当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通常为被告所在地。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