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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6-030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持有公司股份 166,427,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4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浙江东方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自 2026 年 6 月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555,555 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111,111股。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数量 166,427,690股持股比例 11.43%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66,427,69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3,666,666 股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555,555 股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9,111,111 股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17 日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拟减持原因 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浙江东方在公司《永安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价格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每次减持时,应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配合发行人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减持计划并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若上述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系股东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