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我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正文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吗_全球关注

问法网 2023-04-29 11:16:19


(资料图片)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侵权事件而导致的纠纷问题是很很常见的现象之一,那么我们国家对于侵权行为也是有着一定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着的。那么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吗?找法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吗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侵权行为既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基本准据法,那么明确侵权行为地自然至为重要,因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来支配侵权行为的责任问题,首先要涉及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如果侵权行为的有关因素主要指加害行为和损害事实都发生在同一国家或法域,那么确定侵权行为地并非难事。如果加害行为发生地相损害发生地不一致,那问题就麻烦了。尤其在现代科学技术和通讯交通的条件下,一个侵权行为始发于一国,损害的发生涉及数;的情况屡见不鲜,因而判定其中哪一国为加害行为地,哪一国为损害发生地便更为复杂和困难。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各国历来分歧很大,理论上和实践上均不统一。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确定侵权行为地的标准或观点。

1、加害行为发生地标准,又称侵权行为发生地标准。这一观点认为,应以行为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地方作为侵权行为地,而不问其损害结果发生于何地。因为加害行为对侵权案件有极为重要的联系,而损害发生地常有多处,不易确定,或者常出于偶然,当事人对之不能预见。[2]欧洲大陆有许多学者赞成这一理论,并有许多国家持此主张,如奥地利、波兰等。

2、损害发生地标准。此说认为,民事责任之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害,而侵权行为成立与否又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要件。只有加害行为而没有损害发生,不能构成侵权行为;同时,侵权行为对损害发生地的社会公益影响最大。因此应以损害发生地法作为侵权行为的准据法。这是美国过去的传统理论和实践。

3、最有利于受害人标准。这种观点主张凡与侵权事实发生有关的地方,包括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都可作为侵权行为地,在二者不一致时,允许受害人自由选择已发生的整个不法行为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发生地作为侵权行为地,只要他认为该地法律对自己有利。美国学者库克是这一主张的鼓吹者。联邦德国、捷克、匈牙利等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对此持肯定态度。

以上观点虽各有见地,但均有偏颇。就加害行为地说而言,其理由并不能完全成立。例如,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可能不止一个,而且,以非属行为人所能预见的损害发生地法有失公允为由拒绝损害发生地法的适用也并不足以解决行为发生地与损害发生地之争,因为即使损害发生地出于行为人的预见,但损害发生地是侵权行为人应负担责任的最后事件发生地,其与侵权行为的成立当然有密切关系。对于损害发生地说,其理由也不乏含糊之处。例如损害也可能发生于一个以上的国家,而且有的损害如侵害名誉是无形的,除了通过拟制是难以确定其发生地的。[3]至于库克主张的第三种理论,即侵权行为地为最有利于受害人的法律所在地,如果毫无限制地适用,将会过份地有利于原告,从而造成明显不公的后果。因此,如果机械地适用上述标准,在理论上是不妥的,在实践中也难以完全行得通。比如有这样一个情况:被告A将其在甲国购买的有毒药物在乙国境内行使的火车上交给原告的利害关系人B,而B未当即服用,直到火车进入丙国境内才服下。之后丙红丁国发病,在戊国死亡。这里,根据以上前两种理论,对加害行为地和损害发生地究于何国实难确定,而根据第三种理论,原告可以选择五国中任何一个对其有利的一国为行为地,但这又会增加判决结果的不可预期性,并引起“挑选法院”的现象发生。[4]鉴于此,有的学者又提出另一种主张,认为要依有关法律的不同目的来确定侵权行为地:如果法律规定在于保护个人利益,则应以损害发生地为准;如果法律是为了防止某些不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则应以行为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5]这一观点看起来颇具新意,较为合理,其实却难以实现,因为它是以法律的目的作为区分的标准,而侵权法的目的和功能一般都兼具防止不法行为发生和维护公民、法人正当权益这两方面的内容,二者是很难截然分开的。

在实践中,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事件还是比较多的,只有我们清楚的了解了才可以好好的维护我们的利益。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最近更新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吗_全球关注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侵权事件而导致的纠纷问题是很很常见的现象之一...
涉外婚姻案例实务分析 摘要:案例一女刘某诉美籍华人李某离婚。当时,男方在美国工作并居...
环球简讯:起诉离婚程序步骤详解 起诉离婚程序步骤详解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原告起诉阶段:1...
赡养人的义务,赡养人应如何支付赡养费-快资讯 一、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一)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
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2、在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该怎么办1 在现有法律的规定下,对于交通事故...
世界今热点: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
被判处管制的刑事判决书后由谁执行 全球新视野 被判处管制的刑事判决书后由谁执行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
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全球今热点 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
立案侦查会通知嫌疑人吗|天天观焦点 立案侦查一般是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一般公安机关进入正常的侦查...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表现有哪些|今日热搜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表现有存在隐匿财产、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有能力...
出院多久做伤情鉴定 出院后伤情稳定即可做伤情鉴定。具体是需要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的鉴...
营业执照丢了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丢了先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挂失,也可以进行登报挂失,挂失...
怎么查营业执照是否注销 查营业执照是否注销可以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也可以通...
超市营业执照如何办理_天天热闻 超市营业执照办理的方式是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的复印件去...
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 环球今日讯 一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全球热闻】营业执照几个工作日能办下来 营业执照一般6-18个工作日可以办下来。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医院执业医师在业余时间行医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 世界新视野 王某某,男,46岁,汉族,中专文化,重庆市某县中心卫生院中医师,...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概念是什么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概念是什么医疗损害赔偿是指患者及其亲属认为医疗...
家暴起诉离婚程序 一、家暴起诉离婚程序1、写离婚起诉状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
员工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否要到赔偿_环球微头条 员工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否要到赔偿不一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 关于如何确定保密义务的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当事人自行...
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什么1、中心限定制原则此项原则只要...
商标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世界今热点 一、商标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劳动条件发生变化能变更合同吗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
不真正连带责任对内的效力是怎样的 连带责任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那大家听过不真正连带责任吗?不真正连...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快看点 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你了解多少?违约、侵权当中,可能需要当事人承...
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区别在哪_天天热资讯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
天天热头条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天天热资讯!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几种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有金钱赔偿和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等两种赔偿方...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3-03-29 16:54:32

    小额担保贷款有什么用途?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

  • 2023-03-29 16:54:32

    小额贷款如何贷?小额贷款不还最终有什么后果?工行个人小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 2023-03-29 16:54:32

    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贷款买车与全款的区别是什么?贷款买车手续费一般是多少?

  • 2023-03-29 16:54:32

    怎么应对高利贷行为?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款利息怎么算?

  • 2023-03-29 16:54:32

    申请无抵押贷款的方式有哪些?北京企业无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