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资料图)
探望权的限制指的是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应该继续行使或者继续行使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伤害,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要限制对方探视权应该如何起诉呢?民法典有什么规定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为你进行解答。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中限制对方探视权如何起诉
限制探视权的起诉方式是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法院起诉。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后,因探视孩子造成不好影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应该提交诉状和中止探望的理由和双方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据、双方及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