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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关于一些不懂事的熊孩子使用家长手机或者移动支付手段在游戏中充值成千上万,然后家长发现自己的钱不翼而飞,最终发现是被自己家的孩子偷偷充值游戏了的事件实在是屡见不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而近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学校为了保障师生安全而延迟开学,开展线上教学,这就给了孩子光明正大接触手机、电脑的机会。因此,熊孩子在网络过度充值消费的事件在最近集中爆发了出来,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12岁男孩10天充值游戏上万元
3月11日,甘先生外出买烟时,因为没带零钱,使用微信支付付款,付款后发现,微信零钱里的余额不对劲,之前有1.8万元,无故‘蒸发’了万把块。以为被人盗号的甘先生赶紧查看账单明细,发现并没有转账记录。甘先生联系微信客服调取账单明细。经查,从3月1日至3月11日,有人分多次转给了腾讯游戏旗下的账号。至此,12岁的辰辰才承认,是自己把钱用于买游戏皮肤、点券了。因为担心父亲发现骂自己,就把充值记录删除了。
甘先生表示,自己一个月的收入3000多元,而辰辰充值游戏的钱加起来有他3个月的工资了,实在让人心疼。
10岁男孩假装上网课,12天充值3万玩游戏
疫情期间,小辉每天在家中都是拿着爷爷的手机上网课。3月12日那天,经常和小孩一起玩的邻居小伙伴,跑来家中告诉老人,说小明打游戏时经常充值购买装备。老人赶紧一查才发现,从3月1日至-3月12日,短短12天,小明拿着手机充值已经花费了2.9万余元。原来是,平时老人买东西时手机支付时的密码被孩子记住了。
老人家一辈子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孩子挥霍一空,气得老人几天都吃不下饭。
永州13岁的小雷为了玩游戏充了接近4万块钱,这笔钱是其母亲白血病去世后的医疗补助;
5岁的浩浩在家上网课期间,课余使用母亲的手机刷某直播平台,瞒着父母给主播打赏和充值游戏7万多元
……
诸如上述事件层出不穷,让人不禁怀疑,现在的孩子到底怎么了?那么,对于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网络上过度充值消费的现象,谁该为此买单?游戏公司是否应该退回游戏消费?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呢?
一、游戏公司是否应该退回游戏消费?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8-18周岁的青少年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阶段,这一阶段实施的一些民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小孩的监护人进行同意和追认,否则属于无效行为。且我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因此,如果是用未成年人自己的身份证注册的游戏账号,游戏公司在可以确定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消费交易,理应全额退还游戏消费。
二、家长在追回消费款项的难点以及应对方式。
通常在能够证实确实是未成年人自己操作的游戏充值,游戏公司是有义务退款的。这样的话,如何证明这钱是未成年人花的,或者说钱是在家长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花的就成了难点。
针对上述举证困难的问题,小编以为在家中没有视频监控的情况下,家长可以通过提供家长与孩子的交流记录,父母和孩子不在同一处的证据,例如充值时父母均在上班等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如何避免上述现象发生?
作为游戏公司,能做到的就是提供完善的身份验证,发挥自己的社会担当。另一方面,家长应当尽到监管义务,切勿让未成年人知道支付账号密码。
所以小编在这里特别提醒广大的家长们,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移动设备及支付密码等,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要多关心孩子,当孩子们沉溺于电子产品时,家长要循循善诱地进行引导,指出沉溺游戏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影响,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法律依据补充:
《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熊孩子玩游戏充值上万元,谁该为此买单的主要内容。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律霸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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